[ 編輯:西蜀廣告 時間:2020-06-25 20:40:41 ]
綜合起來稍加分析一下,logo設計“變臉”的背后其實無非有以下幾種原因:
一、原有品牌logo設計差異化不強,國際市場屢遭投訴/已被人注冊相同或相近的Logo,被迫“變臉”。
二、原有品牌英文logo實為中文拼音或縮寫,只有大陸人看得懂,適用面太窄,國際化不夠強。中文標準拼音其實只是適用于大陸地區,港、澳、臺的拼音還是解放前的威妥瑪式拼音,與大陸拼音截然不同,大陸以外的消費者看見這些“地道的”中文式品牌頭都大啦!
而同時很多公司的品牌logo便是公司名稱的縮寫,如NEC(Nippon Electric Corporation日本電氣公司)等都是其中較成功的例子,而如今隨著競爭的加劇,對消費者來說較難理解的縮寫式品牌能成功的可能性愈來愈小,而且縮寫字母超過三個字母時已經基本上失去“縮寫”的功能。
三、 由于圖形logo設計作用不強,或無力推廣難以解釋的圖形標志,則干脆去掉或弱化圖形標志,適應國際大趨勢,將英文名稱與圖形標志融為一體。
四、原有公司品牌logo(名稱)不適應該品牌所覆蓋產品的范圍。(甚至成為現有產品發展的障礙。)
五、使品牌Logo更加符合品牌的精神、發展,適應企業/品牌發展戰略――一般是該品牌開始延伸,開始多元化或重新定位時。
六、使品牌logo(或包裝)保持一定的變化性,從而制造新鮮感,體現品牌的進步。